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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改委:2月全国网购举报量创新高 比去年多了10倍
发表日期:2017年04月01日导语:国家发改委相关负责人就曾公开表示,随着互联网的发展,网络购物已成新常态。
3月28日,国家发改委发布的全国12358价格监管平台2017年2月分析报告指出,2月,全国网络购物行业举报量共计10969件,达到历史最高水平,比2015年2月增长27.9倍,比2016年2月增长11.7倍。其中,北京市网络购物行业举报量为831件。
实际上,在今年1月,国家发改委相关负责人就曾公开表示,随着互联网的发展,网络购物已成新常态。数据显示,我国网络购物行业保持高速发展势头,交易规模年增长率近年来始终保持在30%以上。网络购物行业在蓬勃发展的同时,行业中大量不正当价格行为的存在,导致网络购物价格举报呈暴涨趋势。此外,国家发改委还指出,除了数量剧增以外,违法行为发生地难以确认、违法证据真实性难以佐证等问题也为网购举报办理带来困难。
为了解决上述问题,近期,我国频频喊话,对网购乱象进行管理。去年11月,国家发改委印发《网络交易价格举报管辖规定(试行)》,提出如果消费者投诉电商存在价格违法行为,网购平台应该配合调查,否则最高可罚10万元。12月,《电子商务法(草案)》首次提请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业内人士指出,上述草案落地后,将弥补电商领域此前专项法律的空白。
不过,复旦大学网络空间治理研究院副主任沈逸告诉北京商报记者,由于制假卖假的方式不断翻新,在出台相关法律法规的同时,政府也需要及时了解市场信息,并不断加大监管力度。他表示,一方面,国家发改委可以和企业联手,利用大数据,根据快递信息查询卖假贩假的商家,坚决予以关停;另一方面,假货交易已经成为部分县城的重要经济来源之一,“走私村”、“制假村”层出不穷,国家发改委、工商总局、公安部等部门可以联合执法,对上述地区的假货进行清查、销毁。
此外,还有业内人士表示,全国网络购物行业的投诉不仅包括平台,也可能涉及微商等运营模式,但是现在我国在微商领域的规范尚属空白,未来还需在这些方面加强监管与细化规则。专家指出,随着微信客户群体的不断增加,现在衍生出了一种宣传新模式,即电商将产品信息上传到平台,个人把产品转发到朋友圈宣传即有提成,产品销售成功后个人还能再获提成,这可能涉及虚假宣传,需要法律法规对消费者权益进行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