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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版权局、全国“扫黄打非”办联合发布 2019年度全国打击侵权盗版十大案件
发表日期:2020年07月03日2019年,各级版权执法部门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为指引,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和中办、国办《关于强化知识产权保护的意见》部署,进一步加大版权保护力度,针对热点领域开展专项整治和重点监管,严厉打击各类侵权盗版行为,查办了一批侵权盗版大案要案。近日,国家版权局联合全国“扫黄打非”工作小组办公室,遴选了2019年度全国打击侵权盗版十大案件,涵盖新闻出版、影视、图片、文学、动漫等领域,现予发布。
1.北京中兴华睿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侵犯新闻作品著作权案
2019年6月,根据举报线索,北京市文化市场行政执法总队对该案进行调查。经查,2019年3月至7月,该公司未经著作权人新华通讯社许可,通过其运营的“新华丝路网”向公众传播《“一带一路”结硕果 中哈合作再向前》等新闻作品,其中侵权文字作品140篇、摄影作品110幅。2019年7月,北京市文化市场行政执法总队对该公司作出罚款20万元的行政处罚。
点评:“剑网2019”专项行动将深化媒体融合发展版权保护作为重点任务,严厉打击未经授权转载新闻作品的侵权行为,严肃整治自媒体通过“标题党”“洗稿”方式侵犯新闻作品著作权的行为。该案的查办有力震慑了未经许可使用他人文字、图片作品的侵权行为,对强化媒体版权保护、推动媒体融合发展具有积极作用。
2.上海“补时点播影院”侵犯影视作品著作权案
2019年2月,根据国家版权局关于打击院线电影侵权盗版专项工作部署,上海市文化和旅游局执法总队对该案进行调查。经查,该点播影院经营主体为上海此景文化娱乐有限公司徐汇分公司,通过点播系统和投影仪等放映设备向用户提供《黑豹》等263部电影作品的点播、放映服务,其中80部电影作品经美国电影协会北京代表处确认未获授权、183部电影作品无法提供授权材料。2019年12月,上海市文化和旅游局执法总队对该公司作出罚款20万元的行政处罚。
点评:该案是落实院线电影版权专项整治、加强电影作品版权保护的典型案例。涉案电影作品权利人涉及多个国家和地区,除经美国电影协会核实80部作品为侵权外,执法人员探索性运用《著作权法》第53条,对当事人无法证明获得合法授权放映的电影作品作为侵权情节予以考量,充分发挥了版权行政执法的威慑作用,对规范点播影院版权秩序作了有益探索。
3.江苏南京“韩剧TV”APP侵犯影视作品著作权案
2019年3月,根据江苏省打击网络侵权盗版集中办案周行动搜集线索,江苏省南京市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总队对该案进行调查。经查,南京乐酷网络科技有限公司未经著作权人许可,通过其运营的“韩剧TV”APP,向用户提供88部影视作品的在线播放,并通过发布广告牟利。2019年9月,南京市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总队对该公司作出没收违法所得2万余元、罚款83.9万余元的行政处罚。
点评:版权执法部门开展集中办案行动,发挥了版权行政执法主动监管、快捷高效的优势,成效显著。该案是集中办案行动的典型案件,罚款数额大,体现了版权执法部门加大惩治力度、提高违法成本、发挥法律震慑的执法导向,有利于营造不敢侵权、不愿侵权的法律氛围,有力维护了中外著作权人的合法权益。
4.广东珠海向荣玩具厂卡通玩具侵犯著作权案
2019年1月,根据权利人投诉,广东省珠海市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对该案进行调查。经查,该玩具厂未经“宇宙英雄奥特曼”系列影视作品及人物形象美术作品著作权人许可,私自开发2套模具生产加工奥特曼系列玩具并进行销售,非法经营额4.8万余元。2019年5月,珠海市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对该玩具厂作出没收侵权复制品、罚款20万元的行政处罚。
点评:本案系动漫卡通形象著作权侵权的典型案件。该案的查办对准确把握美术作品的复制权侵权行为、著作权行政执法中对实质性相似的认定方法等问题进行了有益探索,对加强动漫卡通领域著作权保护具有借鉴意义。
5.上海陈某等侵犯影视作品著作权案
2019年3月,根据公安部、国家版权局关于打击院线电影侵权盗版专项工作部署,上海市公安机关对该案进行调查,抓获犯罪嫌疑人12名。经查,2017年7月以来,陈某等人运营“子墨影视网”“秋霞电影网”“最快资源网”等10个盗版影视资源网站,下载、传播包括《流浪地球》等春节档电影在内的影视作品2400余部,并通过添加境外赌博网站广告获利,涉案金额1250余万元。2019年11月,上海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以侵犯著作权罪,判处陈某有期徒刑四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五十万元;判处林某有期徒刑二年十个月,并处罚金十七万元;其余6人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点评:“剑网2019”专项行动严厉打击影院偷拍盗录及通过网络传播盗版影视作品行为。针对本案涉案作品数量多、类型多、权利人多的特点,司法机关准确适用相关司法解释,基于被告人非法提供网络视听服务且无法提供获得著作权人许可的证明材料,认定其“未经著作权人许可”,实现了案件的快侦快诉快判,揭露了盗版网站与影视资源站、赌博网站广告联盟的盗版黑色产业链,对加强院线电影版权保护、促进影视产业健康发展具有积极意义。
6.山西长治“圣城家园网”侵犯著作权案
2019年1月,根据权利人投诉,山西省、长治市两级公安、版权部门成立专案组,对该案进行调查。经查,朱某某等以营利为目的,盗用他人身份信息进行网站备案,大量提供未经授权的电影、音乐、游戏、软件等盗版资源供会员公开下载,通过会员费与广告牟利,涉及影视作品16700余部、音乐作品16300余个、游戏作品4700余个、软件作品9900余件,网站注册会员达200万人次,点击量达13亿次。2019年12月,长治市壶关县人民法院以侵犯著作权罪,判处朱某某等人有期徒刑三年六个月不等,并处罚金八十一万元不等。
点评:本案侵权数量大、作品种类多、调查取证难,公安部门会同版权行政执法部门组成专案组,版权执法人员全程参与案件查办工作,持续加大办案力度。该案从立案到首名嫌疑人抓捕归案只用了15天时间,“两法”衔接有力有效,是加大侵权盗版打击力度、推动版权保护“两法”衔接的典型案件。
7.江苏徐州“5·10”侵犯图片作品著作权案
2017年5月,根据举报线索,江苏省徐州市公安、版权部门成立专案组,对该案进行调查。经查,2015年以来,雷某投资建设7kk图片网,由谢某某负责网站管理与图片编辑。二人未经著作权人许可,擅自传播他人图片作品,并植入广告牟利240万余元。网站非法传播图片累计290万余张,经抽取3798张照片鉴定,均与著作权人原版照片构成实质性相似。2019年2月,徐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以侵犯著作权罪,判处雷某有期徒刑三年缓刑四年,并处罚金一百三十万元;判处谢某某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缓刑二年,并处罚金十万元。
点评:“剑网2019”专项行动将规范图片市场版权秩序作为重点任务,严厉打击未经许可大量传播他人图片的违法行为。本案系侵犯图片著作权的典型案件,当事人侵权主观故意明显,涉案作品数量大,非法经营额高。该案的查办对打击网络图片侵权盗版行为有重要指导意义。
8.安徽肥西谢某等侵犯著作权案
2016年11月,根据举报线索,安徽省、合肥市、肥西县三级版权、公安部门成立专案组,对该案进行调查。在北京市和通州区公安、版权部门支持配合下,专案组赶赴北京等多地调查取证。经查,谢某等人自2016年1月以来,在淘宝网先后开设三家图书专营店,共销售各类侵权盗版图书22.12万笔、178万多册,销售总额1520余万元。2018年11月,合肥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以侵犯著作权罪,分别判处15人有期徒刑五年至有期徒刑二年不等,并处罚金三百一十六万余元,没收违法所得二百四十三万余元。2019年6月,合肥市中级人民法院对该案进行二审判决,维持原判。
点评:该案涉案图书数量多、涉案金额大、涉案人员众多,社会影响十分恶劣。版权行政执法与公安部门加强跨区域执法协作,对侵权盗版全链条进行有效打击,取得了积极成效,极大地震慑了不法分子,规范了出版物市场版权秩序。
9.江西九江陆某等侵犯网络文学著作权案
2018年11月,根据举报线索,江西省九江市湖口县版权执法部门对该案进行调查,发现涉嫌构成犯罪,依法移送公安机关。经查,陆某等5人自2015年开始,先后开办“乐文小说网”“去看书小说网”“等多个网站,非法采集、发布大量未经授权的网络文学作品,并在网站内嵌入广告牟利,涉案违法所得847万余元。2019年12月,九江市湖口县人民法院以侵犯著作权罪,判处陆某有期徒刑四年,并处罚金一百一十六万元;判处刘某阳有期徒刑三年九个月,并处罚金八十九万元;判处其余3人有期徒刑缓刑并处罚金,并没收全部违法所得。
点评:该案涉及多个省份,犯罪活动分工明确,网络犯罪手段隐密,且采用多个网站“串连式”作案方式,涉及面广、社会危害大。通过省、市、县三级版权、公安部门密切协作、追根溯源、有力推进,取得了“当年立案,当年挂牌,当年判决”的突出成效,判决震慑力大,是推动“两法”衔接、提高执法效能的一起成功案例。
10.山东菏泽“3·12”侵犯著作权案
2018年3月,根据群众举报,山东省菏泽市、定陶区两级版权、公安部门对该案进行调查。经查,闫某某等委托菏泽新华贸易公司和菏泽义信印刷厂承印,通过网络平台注册账号,非法印刷、销售盗版雅思系列图书。执法部门共查处印刷、销售窝点10个,查获盗版书籍25万余册,盗版配套光盘1.5万余张,涉案金额达1500万元,抓获犯罪嫌疑人13人。2019年6月、7月,菏泽市定陶区人民法院以侵犯著作权罪,分别判处闫某某等9人四年至一年六个月有期徒刑不等,并处罚金六万至一万不等,没收违法所得共计117万元。
点评:该案是打击侵权团伙犯罪的典型案件,涉案盗版图书量大、侵权环节多、非法经营额高、涉案人员众多,严重侵犯权利人合法权益,社会影响恶劣。版权行政执法与公安部门密切配合,有效打击,震慑了不法分子,彰显了我国严格保护知识产权的坚定立场和鲜明态度,对维护出版物市场秩序,树立版权保护意识具有重要意义。